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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类信托
        长城新盛信托独立或与优秀投资顾问合作,发行信托计划,并将信托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公开交易的证券。通过科学、规范和专业的管理,使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信托计划到期时将信托本金和投资收益向信托受益人进行分配。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长城新盛信托为信托财产开立信托财产专户,由具备保管资格的银行进行监督保管。

具体产品模式包括:


(1)结构化证券投资

       长城新盛信托对证券投资信托计划采取“优先/劣后”的结构设计,将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进行组合,通过受益权的结构化安排,使优先受益人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劣后受益人在承受高风险的同时有机会获得较高投资收益。


(2)管理型证券投资

       长城新盛信托向风险/收益偏好相同的投资者发行管理型信托计划,独立管理或与优秀投资顾问合作共同管理,通过既定投资策略或特定标的的投资,获取证券市场投资收益,并以该等收益作为信托利益,向信托受益人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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