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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新盛信托将募集的信托资金运用于购买债权,该等债权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资产和已贴现的票据资产,以及优秀工商企业的应收账款等。信托存续期间,长城新盛信托与银行合作管理标的资产,通过回收本息或转让等方式兑现信托财产,实现信托收益。 |
具体产品模式包括:
(1)银行信贷资产投资 长城新盛信托通过发行信托募集信托资金,将信托资金用于真实受让银行信贷资产。信托存续期间,长城新盛信托与银行合作,共同作为信贷资产的管理人,负责信托项下信贷资产的本息回收等工作。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收回的信贷资产本息或处分信贷资产获得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向信托受益人进行分配。
长城新盛信托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银行所持有的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或企业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票据债权。信托存续期间,长城新盛信托委托银行负责票据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回收工作。票据资产变现后,长城新盛信托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